项目展示

哈尔滨农垦香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黑龙江新松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标的名称

黑龙江新松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项目编号

141102039

挂牌价格(亿元)

2.6005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2

挂牌期满日期

2015-01-20

标的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黑龙江新松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依兰县通江路96

法定代表人

孙杨

成立时间

2011-07-06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57805113-8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坤泰林海投资有限公司

60 %

2

哈尔滨农垦香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0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0,851,126.20

-40,854,126.2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83,944,549.93

1,042,477,789.52

-58,533,239.59

审计机构

黑龙江金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8-31


-23,587,686.50

-32,959,926.50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15,871,180.86

1,409,364,346.95

206,506,833.9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哈尔滨信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14-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34,806.83

527,521.56

负债总计(万元)

114,156.14

462,509.80

净 资 产(万元)

20,650.69

65,011.7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6,005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黑龙江天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红旗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不参与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哈尔滨农垦香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

法定代表人

尹东升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企业法人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825296-0

经营规模


持有产()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

组织机构代码

13209964-7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005

价款支付方式

在挂牌公示期内,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挂牌价款50%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在挂牌公示期内,意向受让方应当是合法存续的境内国有企业,保证在参与本次转让时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2、在挂牌公示期内,意向受让方必须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挂牌价款50%的保证金,且在公示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

3、受让方必须承继《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中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4、转让方曾向北京坤泰林海投资有限公司借款435,913,755.65元,用于转让标的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本次股权转让时需由受让方承担将该笔借款归还给北京坤泰林海投资有限公司的义务。 

5、目前转让方持有转让标的企业40%的国有股权,该40%的国有股权对应的投资收益为项目地块20%的可办产权证的房产。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持有项目公司40%的股权对应的投资收益亦为项目地块20%的可办产权证的房产。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是合法存续的境内国有企业;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信誉、社会信誉;
4、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13,002.5

交纳方式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其他: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另行发布。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黑龙江农垦龙信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晓梅

联系电话

0451-5519572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王宝国

联系电话

0451-55195722

交易机构传真

0451-55195753